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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试用期存在的法律风险

15/12/23

员工试用期期限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员工试用期存在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:

1、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,应根据是否有利于是考察劳动者、是否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需要来设置,不是越长越好,也不应当一刀切,所有岗位都一样。不同的岗位,不同的招聘难度的人才、不同的岗位培养成本,应设置对应“人性化”的试用期。简单地说,招聘难度大的试用期设置短一点,市场供大于求的,试用期可以设置长一点;考察难度大的,试用期可以放长一点,考察简单的,试用期可以放短一点。但是,不管如何,都不能超出法定的试用期上限,一旦超出法定上限,单位应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不利后果,一旦违法试用期履行,存在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。

2、试用期必须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不能口头约定,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,否则试用期无效,会承担被视为无试用期的法律风险。

3、试用期一旦约定,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延长,也不能同意员工的申请延长,否则会违反“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”的法律规定,单位应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不利后果,一旦违法试用期履行,则存在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。

4、即使缩短试用期,单位也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征求员工同意,否则一旦员工提出离职,员工仍然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,非但单位缩短试用期的目的不能实现,反而容易造成劳动争议纠纷,单位因此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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